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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SARS」

2003年2月26日,越南河內的一位美國商人因非典型肺炎就醫,後來送香港治療後死亡。其後在香港、越南陸續出現非典型肺炎合併呼吸衰竭案例。目前高度懷疑是突變的冠狀病毒感染引起。其臨床病徵特點為發生濔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較過去醫學所熟知,由病毒、細菌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來得嚴重,因此世界衛生組織暫時將其命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病例定義

依據2003年3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病例集中地區發佈的病例定義:

一、疑似病例 (suspect case) 於2003年2月1日之後出現發高燒(>38℃)及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狀況:

  1. 發病十天內曾與診斷為SARS之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SARS個案,或與其共同居住、或曾經直接接觸其呼   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2. 發病十天內曾到過有SARS病例集中的地區(根據WHO 2003年03 月31日更新資料,這些地區包括中國廣東、山西、北京及香 港,越南河內,新加坡,加拿大多倫多)

二、 可能病例 (probable case):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疑似病例經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
  2. 個案因無法解釋之呼吸道疾患導致死亡,解剖報告顯示未知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

SARS患者的症狀

幾乎所有的SARS患者均會出現發燒與呼吸道症狀(即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相當高比率的SARS患者出現畏寒、頭痛、肌肉僵直及頭暈等症狀。此外,SARS患者可能出現其他症狀,包括:食慾不振、倦怠、流鼻水、喉嚨疼痛、皮疹及腹瀉。

如何判斷是否感染SARS

出現發燒與呼吸道症狀,且曾於症狀出現前的十天內接觸「SARS可能個案」或曾到過有SARS病例集中的地區。但由於SARS可能已散播至一般族群,因此在我們生活或活動的空間裡,有能有「SARS可能個案」的存在。但依目前的報告顯示,只有少數有發燒與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是SARS可能病例,因此有發燒與呼吸道症狀的同學不需驚恐。此外,可進一步以下列三點作為 降低感染SARS的條件:

  1. 症狀出現前10天以來,不曾進出SARS高感染危險性場所(直到目前為止,台灣地區只有13例可能病例,且多數病例集中在台北市,可能病例分佈情形如台灣地區SARS可能病例分佈。因此台北市內人群聚集或空間狹小且通風不良的場所為高感染危險性場所。此外,診治SARS疑似或可能病例的醫療院所,也是SARS高感染危險性場所)。
  2. 症狀出現前2-7天,有親密接觸的親友曾感冒。
  3. 呼吸道症狀在發燒前出現。

如何減少被感染的機會

由美國疾病管制局、世界衛生組織及多個研究團隊的最新研究結果顯示,SARS的傳染途徑可能包括飛沫及空氣傳播兩種方式。減少與疑似或可能病例的近距離接觸,可降低飛沫感染的機會;避免或減少待在人群聚集或空間狹小且通風不良的場所,則可減低經空氣感染的機會。
因此,建議:

  1. 勤洗手,未洗手前,勿以手觸摸口鼻。
  2. 避免出入醫院。但非不得已時,應配戴外科口罩再進入。
  3. 避免與疑似呼吸道患者近距離交談。
  4. 假期結束返校時,避開尖峰時段。